暑假旅游税收知识包,了解一下~
夏天夏天就要来临迎来了假期
好开心 好开心 我要去旅行
晚风吹过温暖我心底 我又想起你
吃喝喝 玩乐乐 怎能忘记
不能忘记你 把你写进计划里
不能忘记你 把你装进行囊里
浪漫的旅行 正是学习的契机
小编给你准备了大礼
问你一句开心不开心?
企业旅游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如何计算销售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八项:“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但是要提醒大家的是,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哦。
旅游业纳税人提供哪些服务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提供的下列服务免征增值税:
(1)纳税人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2)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3)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而无法收回的,以什么为差额扣除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将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而无法收回的,以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
个人旅游
员工从企业取得的免费旅游形式的业绩奖励,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
收到外单位赠送的旅游服务,个人应该如何纳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的规定,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请问“出国税”是什么东东?我国有这种税吗?
我国没有“出国税”。“出国税”是一国针对所有离开其国境的人征收的一种税。澳大利亚、韩国和美国都征收这种税。近期比较惹人关注的是,日本政府决定从2019年开始征收“出国税”,征收金额为每人每次1000日元(约合58.1元人民币)。所以,小伙伴们出国旅游最好提前关注下,目的地国家是否征收“出国税”哦~
开 心!
喔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依然怀念你
增值税 所得税统统装心底
就在就在秋天的梦里 我又遇见你
带着知识我们去h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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